法律依據:
1.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》
2. 《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》
3. 《關于做好醫師執業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》
申請材料:(各一份)
1. 《醫師執業、變更執業、多機構備案申請表》(機構端打印并貼上照片)
2. 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1張;
3. 醫師與擬聘用機構簽訂的勞務合同(協議)或聘用合同(需注明聘期)
4.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
5.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印發的《醫師執業培訓合格證書》原件及復印件(獲得醫師資格證兩年內未注冊者;終止醫師執業活動兩年以上者或《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》規定的不予以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時,需提供)及復印件;
6. 重新辦理執業注冊申請,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還需提供執業證書;
7. 非本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。
電子化注冊流程:個人端申請→機構端同意→區衛健局審批
黑公網安備2310040200002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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